根据《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直部分单位实施“朝九晚五”作息制试点的通知》,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被列为试点单位之一。为应对不知情办事人员前来办事,方便用人单位招聘和人才求职,确保平稳过渡,确保服务质量不因工作时间调整而下降,中心在多渠道广而告之基础上,本着“辛苦我一个,方便办事者”的服务理念,主动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设立过渡适应期,由中心代理部、档案部、交流部、市场部等窗口部门增派值班人员,每天早上提前1小时即8:00-9:00上班,下午延迟半小时即5:00-5:30下班,人才交流会举办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确保新旧作息制有机衔接,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