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市惠台人才政策,积极引导台湾学生来厦实习见习,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市人才服务中心于近期向我市各用人单位征集面向台生的暑期实习见习岗位,实习期以2至4个月为主。根据我市对台实习见习优惠政策,对来厦实习见习台湾学生给予每月1980元实习见习补贴和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限1年);从境外到厦门参加实习见习(1个月以上)的台湾学生,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2000元。